创新、 协调、 绿色、 开放、 共享
拟订全市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、中医药产业发展规划、中医药科学研究、技术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。承担全市中医医疗、预防、保健、康复及临床用药等的监督管理责任,监督实施各类中医机构、中医医疗保健机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。组织开展中医药师承教育、继续教育和相关人才培训工作。指导农村和社区卫生服务中的中医药工作,促进中医药文化传承发展。